借款人到期不還錢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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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約的情形在任何合同中都有可能出現,借款合同中也不例外,在借款合同中借款人到期不還錢以及不按約定還利息都屬於違約,那麼要是出現借款人到期不還錢的情況,此時出借人應該怎麼辦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借款人到期不還錢該怎麼辦

一、借款人到期不還錢該怎麼辦

借款人到期不還錢支付違約金或者支付罰息。

支付違約金,是當事人依照法律法規規定或者借款合同約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借款合同規定的義務時,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量的貨幣。這是對違約人的違約行為的經濟制裁,帶有懲罰性。

違約金分為法定違約金和約定違約金兩種形式。

所謂法定違約金,是指違約金的數額、幅度、範圍和支付方式等由法律法規加以規定。如《民法典》規定,當事人一方違反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如果由於違約已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當進行賠償,補償違約金不足的部分。

借款人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的,借款人有權收回部分或者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部分,按銀行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借款人不按期償還借款,貸款人有權限期追回貸款,並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因貸款人的責任未按期提供貸款的,應按違約數額和違約天數,付給借款人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借款合同條例》所規定的罰息的計算相同。這裏的“罰息”就屬於法定違約金。

約定違約金,是指法律法規未作規定,而是由當事人在合同中加以約定的違約金。無論是法定違約金還是約定違約金,只要當事人一方在客觀上有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借款合同的違約事實,就應當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二、借款人不還利息怎麼辦

借款合同多為有償合同,借款人有支付利息的義務,如果借款人未按約定支付利息,則構成違約,借款人應承擔違約責任。這種違約責任主要是因拒絕償還利息所引起的。對於逾期期間的利息,能否計入本金計算複利,我國法律目前尚無明文規定,所以,只要不違反法律禁止的規定,對於逾期支付的利息應當可以計入本金計算利息。

但公民之間的借款,出借人將利息計入本金計算複利的,不受法律保護主要是出於權利義務平衡考慮。如果人將利息計入本金計算複利的,其利率超過銀行同類同期貸款利率四倍的,超出部分的利息應當不予保護。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條 【禁止高利放貸以及對借款利息的確定】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

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

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

此時已經對出借人構成了違約。若當初在借款的時候有相關的違約約定的話,那麼此時就按照約定的內容進行處理。但為避免借款人惡意轉移自己的財產,建議出借人事先向法院申請進行財產保全,然後再依法向法院提起訴訟。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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