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條的訴訟時效中斷有哪些法定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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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法律的規定借條的訴訟時效通常為兩年,但由於不清楚是否約定了還款日期,因此具體的起算時間不能明確。而訴訟時效開始之後是可以中斷的,但必須要滿足一定的法定事由才行。那麼借條的訴訟時效中斷有哪些法定事由呢?請跟隨本站小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借條的訴訟時效中斷有哪些法定事由

一、什麼是訴訟時效中斷

訴訟時效的中斷是指在訴訟時效期間進行中,因發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經經過的時效期間統歸無效,待時效中斷的事由消除後,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起算。

二、借條訴訟時效中斷的法定事由有哪些

根據民法典第140條的規定,中斷訴訟時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訴訟(起訴)、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請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承諾)。這些事由區別於中止訴訟時效的事由,都是依當事人主觀意志而實施的行為。訴訟時效的目的是促使權利人行使請求權,消除權利義務關係的不穩定狀態,從而訴訟時效進行的條件是權利人不行使權利,如果當事人通過實施這些行為,使權利義務關係重新明確,則訴訟時效已無繼續計算的意義,當然應予以中斷。

1、起訴。即權利人依訴訟程序主張權利,請求人民法院強制義務人履行義務。起訴行為是權利人通過人民法院向義務人行使權利的方式。故訴訟時效因此而中斷,並從人民法院裁判生效之時重新起算。

2、請求。這裏指權利人直接向義務人作出請求履行義務的意思表示。這一行為是權利人在訴訟程序外向義務人行使請求權。改變了不行使請求權的狀態,故應中斷訴訟時效。

3、認諾。即義務人在訴訟時效進行中直接向權利人作出同意履行義務的意思表示。基於義務人認諾所承擔的義務,使雙方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重新得以明確,訴訟時效自此中斷,並即時重新起算。認諾的方式有多種多樣,包括部分清償、請求延期給付、支付利息、提供履行擔保等。

以上就是本站小編為大家提供的借條的訴訟時效中斷的法定事由,具體包括了起訴、請求以及認諾。當訴訟時效中斷的事由消失後,那麼就要重新開始計算訴訟時效。這與訴訟時效的中止是不同的。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商洛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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