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條先蓋章後寫內容有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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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借條先蓋章後寫內容有效嗎

借條先蓋章後寫內容有效嗎?

借條上先蓋章後寫內容是有效的。借條上只要是突出了借款的時間、金額、還款方式、還款日期等必填內容,並且蓋章,借條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是先蓋章,後寫內容,雙方當事人在場,明確的知道借條裏的需要寫的所有內容,並且無異議,借條就是有效的。但如果是一方以欺騙矇蔽的手段逼使對方先蓋章後寫內容,並且內容是債權人完全不知道,後期產生糾紛時,借款的效力就有待審查評估。

二、借條沒有蓋章和手印有法律效力嗎

借條只有簽字,沒有按指紋一樣具有法律效力。在民法上,簽字、按手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借條上沒有借款人的手印,但有其簽章的,不會影響合同的效力,只是要把相關的內容寫規範。簽名、蓋章、按手印,不是必須要同時具備的,只要有其一即可。

(一)、借條,是表明債權債務關係的書面憑證,一般由債務人書寫並簽章,表明債務人已經欠下債權人借條註明金額的債務。

(二)、借條的基本內容包括:債權人姓名、借款金額(本外幣)、利息計算、還款時間、違約(延遲償還)罰金、糾紛處理方式,以及債務人姓名、借款日期等要件。只要具備債權人姓名、借款金額、債務人姓名及借款日期,但符合借條的主要要件,因此具有法律效力。

三、借條和欠條的區別是什麼

1、含義及其相應法律關係不同,借條一般反映為法律上的借款合同關係,借條則是借款合同的憑證,而欠條則是往往是當事人之間的一個結算,是一種債權債務關係。

2、產生的原因不同是借條一般是基於借款事實而產生。但是欠條則可能是多種法律關係產生的後果。沒有資金支付憑證要當心。在債務訴訟中,有時除了提供欠條外,還需要債主提供借貸關係構成的實質性證據,如銀行轉賬小票,收條、網絡支付工具的轉賬記錄等。

3、區別的法律後果是未規定具體還款期限的借條及欠條的訴訟時效不同。對於沒有還款期限的借條,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債務人還款。對於沒有還款期限的欠條,在債務人出具欠條時,債權人應當在欠條出具之日起2年內向人民法院主張權利,沒有履行期限的欠條從出具之日起計算訴訟時效。

在寫借條時,雙方當事人應當在場,協商好借條的內容,當場寫明,並且加蓋印章和手印,先蓋章或者後蓋章對於借條的法律效力沒有影響,如果通過欺騙的手段先蓋章後寫內容,借條就不具備法律效力,借條上應當標註借款時間、借款金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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