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借條借款人寫麼?
一、法律規定借條借款人寫麼?
法律規定借條借款人寫是可以的,當然了也可以委託其他的人寫。借條也可以委託別人寫,但借條上簽字的必須是借款人本人。借條生效的條件是: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四)有出借行為。
二、寫借條注意哪些事項?
1、應寫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最好能附一個身份證號碼;
2、應寫清楚借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
3、應寫清楚借款時間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確的借款期限;
4、應寫清楚借款的利息,應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終應支付的借款利息總額(包括大寫和小寫金額),以及支付方式等約定;
5、應寫清楚借款本息償還的年月日時間及付款方式;
6、應有借款本人親自簽章、手印或親筆書寫的簽字。
7、如數額較大也應註明借款用途,或交付款記錄。
三、欠條與借條的區別有哪些?
1、代表的法律關係不同。
欠條僅是當事人之間的一種結算,能表示出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的債權債務關係,並非一定是借貸關係,説明在出具欠條之前或者之時,債權人和債務人就存在債權債務關係。而借條實際上是一種借款合同的憑證,或者説是一種簡化了的借款合同,説明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是借貸關係,產生的是借貸之債。
2、使用的情形不同。
“欠條”是在雙方有業務往來,但是相關賬款尚未結清,在結算的時候,應付款一方向應收款一方開具的書面憑證。而“借條”則一般用在向自然人或者企業借款的情況。
3、產生的原因不同。
欠條可以是借貸之債產生的,也可以是侵權之債亦或是合同之債。而借條一般是借貸之債產生的。
借條的法律效力是非常的重要的,因為如果線條出現了不規範或者説是存在着其他方面的一些問題的話,就會導致不發生任何的法律效力,在這種狀況之下的話,也就產生了相關的糾紛,沒有辦法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了。所以書寫借條必然是需要遵守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