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中規定出借人能不能寫借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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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中規定出借人能不能寫借條?

法律中規定出借人能不能寫借條?

法律中規定出借人能寫借條,我們國家關於借條的書寫形式、由誰書寫並沒有作出明確的限制性的規定。只要借債人(債務人)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即使出借人(債權人)是未成年人或者説是非完全民事做法本領人,借貸關係存在,借條就是法律效力。民事做法本領不影響民事權利的實現,只是在民事職責承受上是有差別的。法律上把民事做法人分為三種:

1、無民事做法人,指10歲以下的孩童、精神病人及不能辨別自己做法本領的人。

2、限制民事做法本領人,指10歲以上不滿18歲的未成年人及不能完全辨別自己做法本領的人。

3、完全民事做法本領人,指滿18歲以上的成年人,已到16歲不到18歲的未成年人但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也視為完全民事做法本領人。

已到16歲不到18歲的若其是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人則可視為完全民事做法人,所打的借條具有法律效力。若其是限制民事做法人,所打的借條數額於年紀還是相適應的話,也是能夠認為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數額巨大,其法定代理人不與確認,則認定無效。

二、什麼樣的借條受法律保護

借條要想讓它具有法律效力,應具備如下內容:

1、應寫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應寫清楚借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

3、應寫清楚借款時間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確的借款期限。

4、應寫清楚還款的具體年月日。

5、應寫清楚借款的利息,應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終應支付的借款利息總額(包括大寫和小寫金額)等約定。

6、應寫清楚借款本息償還的年月日時間及付款方式。

7、應有借款本人親自簽章、手印或親筆書寫的簽字。

民間借貸關係產生之後還是需要有相關的證據證明雙方之間確實是存在的這種借貸的關係,通常狀況之下的話,就是需要要求出具借條的,這一個借條是非常的重要的。同時還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就是,借條由誰來書寫我們國家法律並沒有做出限制性的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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