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條十年了起訴後期限會延長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3.04W

一、借條十年了起訴後期限會延長嗎?

借條十年了起訴後期限會延長嗎?

借條十年了起訴後期限一般是不會延長的。借條屬於債務糾紛,只要債權人有證據表明在訴訟時效期間內主張過權利,訴訟時效便重新計算,但是訴訟時效最長不超過20年。借條上沒有寫明還款日期,債權人可以隨時要求債務人還款,債務人也可以隨時向債權人還款,這是合理的行為。

二、借條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上述借條範文,在填寫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1.應寫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最好能附一個身份證號碼;

2.應寫清楚借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

3.應寫清楚借款時間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確的借款期限;

4.應寫清楚借款的利息,應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終應支付的借款利息總額(包括大寫和小寫金額),以及支付方式等約定;

5.應寫清楚借款本息償還的年月日時間及付款方式;

7.如數額較大也應註明借款用途,或交付款記錄。

三、訴訟時效的強制性規定是什麼?

1、禁止當事人通過約定排斥時效規範的適用。強行性規範本身的含義是指當事人不能通過約定排除其適用。法律規範在遇有其所規定的條件具備時將自然適用,不能由當事人通過約定予以排斥適用。

2、禁止當事人違反時效的規定約定延長或縮短訴訟時效期間。

3、禁止當事人就訴訟時效的計算方法作出約定。此處所説的計算方法,主要是指訴訟時效自何時開始起算。如果允許當事人就時效的計算方法進行約定,實際上等同於允許其延長或縮短訴訟時效期間。

4、禁止當事人就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事由作出約定。訴訟時效中止或中斷的事由必須由法律規定,因為它們對於時效期間的確定具有重要意義,如果允許當事人任意約定,時效的強制性就受到很大的影響。尤其應當看到,強調訴訟時效期間等規則的強制性也有利於維護訴訟時效規則的統一性,因為如果允許當事人約定訴訟時效期間等規則,可能需要法官對每項約定是否合理作出具體判斷,可能影響司法裁判的統一性,也不合理地增加了司法成本。

如果雙方簽署了借條但是時間簽署了十年的,訴訟時效一般是不會隨着這個時間增加的,但是如果確實案件情況比較複雜的且有不可抗力因素影響的,是可以申請適當地延長訴訟時效的。訴訟時效最長是二十年,超過訴訟時效的案件法院有權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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