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債務的舉證責任分配法律規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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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離婚債務分配問題一直是人們關注的一個焦點,在離婚時夫妻若需要對夫妻共同債務進行分配的話,往往就會涉及到舉證責任分配問題。

夫妻債務的舉證責任分配法律規定有哪些

一、什麼是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共同債務是指為滿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

夫妻共同

債務主要是基於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對共有財產的管理、

使用、收益和處分而產生的債務。

二、夫妻共同債務的舉證責任分配

夫妻債務可以分為兩類:一是日常家事範疇內的共同債務,二是超出日常家事範疇的共同債務。

從舉證責任分配的角度看,對於日常家事範疇內的債務,推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債權人一般無需舉證;配偶一方如果反駁主張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則需要舉證證明舉債人所負債務並非用於家庭日常生活

對於超出日常家事範疇的債務,原則上不作為共同債務,債權人主張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的,需要舉證證明。

如果債權人不能證明夫妻一方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則不能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三、律師建議

1、 對於債權人而言:

當準備向他人借款時,應當考察債務人的償還能力以及債務人的婚姻狀況和家庭經濟情況,需要明確好該借款是屬於一方個人債務還是夫妻共同債務,而讓舉債人夫婦共債共籤是最好最穩妥的方案。

2、 對於夫妻舉債一方而言:

對舉債方來説,在借款時就應當對舉債的用途以及借款的明細作出詳細安排。

若債務已經形成了,為避免被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應儘快蒐集相關證據證明該借款未用於夫妻共同生活。

要求另一方配偶能夠謹慎對待,避免另一方配偶被債權人通過某些方式,比如電話錄音的形式固定追認債務的意思表示。

為避免該債務被認定為夫妻個人債務,可以用書面協議、電話或短信等方式將所負的債務取得另一方配偶的追認。

3、對於非舉債配偶方來説

對配偶的借債行為應當謹慎對待,若與配偶共同簽署借款協議或者追認配偶的債務,則將面臨承擔債務共同還款的法律責任,對於配偶的借款行為應當予以謹慎,一旦與配偶共同簽署借款協議或追認配偶的債務,將面臨承擔共同還款的法律責任,債務形成後也要小心謹慎,避免被債權人固定事後追認承諾還債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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