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共益債務和普通破產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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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企業的經營管理過程中,如果發生了資不抵債的情況,許多企業會向法院申請破產。在申請破產之後,企業會存在一定的債權與債務,其中就包括了共益債務和普通破產債權。什麼是共益債務和普通破產債權,它們包含哪些內容?本站小編將在下文中為大家詳細介紹相關的知識。

什麼是共益債務和普通破產債權?

一、什麼是共益債務和普通破產債權?

1、破產債權是針對破產人,並原則上基於破產宣告而發生的一種財產上的請求權。所謂可以通過破產程序得到滿足,就是經過債權人申報債權並得到查實後,從破產財產中得到清償。破產債權既區別於可以從破產財產中優先撥付受償的破產費用請求權,也區別於將不屬於破產人的財產從破產中取回的取回權,以及有擔保的債權人行使的別除權。

2、共益債務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後,為了全體債權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產程序順利進行而發生的債務。

二、破產債權包括的內容

1、破產宣告前成立的無財產擔保的債權;

2、放棄優先受償權的有財產擔保的債權;

3、破產宣告時尚未到期的債權;

4、因破產宣告而解除經濟合同造成對方當事人經濟上損害的部分;

5、雖有財產擔保但其債權數額超過擔保物價款且未清償部分;

6、票據發票人或背書人被宣告破產而承兑人已付款或承兑的;

7、被保證人被宣告破產前,保證人代替被保證人清償債務的部分都列作破產債權。

三、共益債務包括的內容

1、因管理人或者債務人請求對方當事人履行雙方均未履行完畢的合同所產生的債務;

2、債務人財產受無因管理所產生的債務;

3、因債務人不當得利所產生的債務;

4、為債務人繼續營業而應支付的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用以及由此產生的其他債務;

5、管理人或者相關人員執行職務致人損害所產生的債務;

6、債務人財產致人損害所產生的債務。

法院在受理企業的破產申請之後,企業會進入破產清算程序,對企業的債務進行清償。共益債務和普通破產債權都是企業應清償的部分,它們存在的根本目的都是為了使破產程序更加順利進行。在破產清償的順序上,普通破產債權的清償順序會優先於共益債務的清償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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