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賴”不還錢 - 利息怎麼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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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賴”不還錢,利息怎麼計算

“老賴”不還錢,利息怎麼計算?

借貸雙方對逾期利率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但不得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的四倍。未約定逾期利率或者約定不明的,就需要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六條

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是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稱“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是指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發佈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

第二十九條 借貸雙方對逾期利率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但是以不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為限。

未約定逾期利率或者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區分不同情況處理:

(一)既未約定借期內利率,也未約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張借款人自逾期還款之日起承擔逾期還款違約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二)約定了借期內利率但是未約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張借款人自逾期還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內利率支付資金佔用期間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六百七十六條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七條  借款人提前返還借款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應當按照實際借款的期間計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條  借款人可以在還款期限屆滿前向貸款人申請展期;貸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第六百七十九條  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成立。

第六百八十條  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

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

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

因此,對於老賴不還錢利息的計算,主要看有沒有約定,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約定不明的,則需要根據當地交易方式等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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