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可否要求利息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9W

一、民間借貸可否要求利息

民間借貸可否要求利息

法律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

“公民之間的無息借款,有約定償還期限而借款人不按期償還,或者未約定償還期限但經出借人催告後,借款人仍不償還的,出借人要求借款償付逾期利息,應當予以准許。”

二、民間借貸的利息,約定多少才受法律保護

根據《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條第二款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1]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利息可能無效的三種情況

第一種情況:沒有約定利息的。借貸雙方沒有約定利息,或者對利息約定不明,出借的一方無權要求借款人支付借期內利息。

第二種情況: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借貸雙方如果約定了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法院予以支持;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則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應當被認定無效,借款人還可以請求出借人返還超出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而已經支付的年利率24%至36%以內的利息,請求返還得不到支持。

第三種情況:“預扣”的利息可以不算本金。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實際出借的金額認定為本金。比如借1萬元,事先扣掉了800元做利息,實際到手的是9200元,而法院認定的本金是9200元。

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中可以知道,法律對此是沒有做出強制要求的,因此約定利息也行,不約定也可。當事人可以結合自身實際情況進行約定。當然要是約定利息的話,也不宜過高,以免構成高利貸,從而導致高利不受法律保護。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