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權人申報債權期限是多久

來源:法律科普站 2.21W
職權人申報債權期限是多久

債權是得請求他人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權利。本於權利義務相對原則,相對於債權者為債務,即必須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義務。因此債之關係本質上即為一司法上的債權債務關係,債權和債務都不能單獨存在,否則即失去意義。債權債務可以轉移也可以因債務人的償還行為而消失。但不管是債權債務的轉移還是債權債務的消失都必須符合相應的法律規定。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職權人申報債權期限是多久

在企業破產的過程中,債權人申報債權的時間是一個月,也就是30日。《企業破產法》第九條規定,人民法院受理破產案件後,應當在十日內通知債務人並且發佈公告,在債務人提交債務清冊後十日內通知已知的債權人,債權人應當在收到通知後一個月內,未收到通知的債權人應當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申報債權。如果未在上述期限內申報債權,則為逾期申報,逾期申報債權的,將承擔喪失債權、喪失參與破產財產分配的消極後果。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