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條原件丟了有複印件是否有效

來源:法律科普站 1.55W

一、借條原件丟了有複印件是否有效?

借條原件丟了有複印件是否有效

1、借條原件丟了複印件可能是無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70條規定“書證應當提交原件。”因此,借條應當提交原件。

2、在借條原件丟失不能提供原件的情況下,複印件的效力就來源於借款人的認可,只要借款人認可借條複印件的真實性並承認借款未還,那麼借條就是有效的,同時借款人應當償還借條上載明的款項,否則,如果借款人不承認複印件的真實性,或者雖承認複印件的真實性,但不承認借條中的款項未還,那麼借款人就無須承擔還款責任。

二、借條丟失債務糾紛怎麼起訴?

1、準備好民事訴訟狀。

2、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並提交相關的證據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準時出席參與訴訟活動。

4、若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應在接到判決書後15天內或接到裁定書後10天內向原審人民法院或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並遞交上訴狀。”

三、債務糾紛應該怎麼寫訴訟狀?

1、文頭。一般寫“民事起訴書”或“民事起訴狀”。

2、列明訴訟主體。原告和被告是基本的訴訟主體。有第三人的,還要列明第三人。

自然人訴訟主體的,要按照“姓名,性別,民族,出生年月日,職業,住址,身份證號、聯繫方式”的順序寫明。其中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確實不清楚的可以寫個大概年齡)住址、聯繫方式5項是必須有的。

單位訴訟主體的,要寫明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住址(住所地)聯繫方式,最好能附有其營業執照的複印件。

3、訴訟請求。訴訟請求要用序號分開,每條按照“請求依法判令XXXXX;”的格式來寫。另外,現在有的法院要求訴狀還要列明案由。但案由不是必須有的部分。

4、事實與理由。即先説明事實(比如受到侵害),再説明要求賠償的理由(實體法的規定)和提起訴訟(程序法的規定)的理由。實踐中為了簡便,有些簡單的案件也可以不詳細列明理由,只寫“依法應承擔責任”、“依法起訴至貴院”即可。

5、文尾。文尾要寫清遞交訴狀的法院、具狀人(原告)起訴時間。向人民法院遞交的訴狀中,必須有至少一份是由具狀人親筆簽字(蓋章、按手印)的原件。

當然,借條原件丟失了的情況下也不代表債務人就可以不還錢了,因為就算沒有借條,總該有轉賬憑證,證人證言或者聊天記錄等這些證據,不過我們也要提醒債權人,像借條這麼重要的證據,要妥善保管好原件。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