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與債權人欺騙擔保人擔保擔保生效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7.49K

【為您推薦】嶽麓區律師 蓬安縣律師 豐縣律師 邛崍市律師 宜賓縣律師 原平市律師 肥城市律師 南溪區律師

債務人與債權人欺騙擔保人擔保擔保生效嗎?

在一段債權債務關係中,會有擔保人的出現。擔保人為債務人的債務提供擔保,如果債務人沒能履行債務,擔保人應承擔相應的責任。那債務人與債權人欺騙擔保人擔保擔保生效嗎?本站小編將為您回答這個問題,希望可以幫助到您。

一、債務人與債權人欺騙擔保人擔保,擔保生效嗎?

如果債務人與債權人串通欺騙擔保人,那麼該擔保無效。

根據我國擔保法的相關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一)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的;

(二)主合同債權人採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

二、擔保人不承擔民事責任的其他情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二十三條:

保證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保證人對未經其同意轉讓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十四條:

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第二十五條: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

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三、擔保人的設立

1、擔保人具有法律規定的資格,即滿足所需條件:

(一)與本案無牽連;

(二)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三)在當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四)有能力履行擔保義務

(五)沒有明顯的違約記錄。

2、擔保人與債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保證合同。

以上就是小編為您提供的債務人與債權人欺騙擔保人擔保,擔保生效嗎這個問題的回答。從以上內容我們可以看出,如果債務人與債權人雙方通過欺騙的手段讓擔保人為債務擔保,那麼擔保人可以不用承擔相應的擔保責任,同時,債務人轉讓債務、雙方變更合同等都需要經由擔保人的同意,否則擔保人也可不再承擔擔保責任。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泰州律師。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