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債有哪些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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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債是指在兩個並存的債中,居於主要地位,能夠決定債的命運的債。那麼主債有哪些類別呢?是怎樣區分的呢?本站小編整理了有關主債的相關內容,請閲讀下面的文章進行詳細瞭解。

主債有哪些類別

主債也是公民民事權利的一項重要內容。法律意義上所講的債和主債,含義廣泛,不能簡單地把它理解為欠錢。債是指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規定,在當事人之間產生的特定的權利和義務關係,享有權利的人是主債人,負有義務的人是債務人。主債由此可以簡單地表述為請求特定人實施特定行為的民事權利。

主債與所有權不同,它不是絕對的,主債人不能直接實現權利,而需要通過相關義務人履行債務才能實現。此外,所有權只能因合法行為才能取得,而主債可由合法行為引起,也可由非法行為引起。主債與所有權共同組成民法中最基本的財產權形式。所有權確認財產的歸屬,而主債體現財產的流轉過程,流轉的結果往往導致所有權的轉移。可見,民法關於所有權和主債的規定構成了市場經濟運行的基本規則。債的分類方法很多。從產生的原因來分,除了人們傳統認識中因借貸、買賣、出租等因合同行為產生的債之外,還有無因管理之債、不當得利之債、侵權行為之債等。合法的主債是受法律保護的。債務人應當及時、全面地履行債務,否則,主債人可以依法請求人民法院行使職權,強制債務人履行債務並承擔不履行或拖延履行的責任。

主債可以分為按份之債與連帶之債。對於多數人之債,根據多數一方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關係的不同狀態,可分為按份之債和連帶之債。

按份之債

按份之債是指債的多數人一方當事人各自按照確定的份額享有權利或者承擔義務的債。其中,債權人為兩人以上,各自按照確定的份額分享權利的,稱為按份債權;債務人為兩人以上,各自按照確定的份額分擔義務的,稱為按份債務。在按份債權中,各個債權人只能就自己享有的債權份額請求債務人給付和接受給付,無權請求和接受債務人的全部給付;在按份債務中,各債務人只對自己分擔的債務額負責清償,無須向債權人清償全部債務。

連帶之債

連帶之債是指債的多數人一方當事入之間有連帶關係的債。所謂連帶關係,是指對於當事人中一人發生效力的事項對於其他當事人同樣發生效力。連帶之債有連帶債權和連帶債務之分。在連帶之債中,享有連帶權利的每個債權人都有權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負有連帶義務的每個債務人都負有清償全部債務的義務。履行了債務的連帶債務人,有權要求其他連帶債務人償付其應當承擔的份額。區分按份之債和連帶之債的主要意義在於二者的效力不同。在按份之債中,任一債權人接受了其應受份額義務的履行或任一債務人履行了其應負擔份額的義務後,與其他債權人或債務人均不再發生任何權利義務關係。在連帶之債中,連帶債權人的任何一人接受了全部債務的履行,或者連帶債務人的任何一人清償全部債務時,雖然原債歸於消滅,但在連帶債權人或連帶債務人內部則會產生新的按份之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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