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逃跑是否會連累家人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4W

人們在借錢之後,往往因為無償還的能力,打算逃避債權人,對於債權人來説,債務人逃跑,但是知道其家庭的住址,家人都在,所以可以通過向家人索得債務。那麼欠錢跑路會危害家人嗎、懲罰是什麼?下面本站小編就為您詳細介紹。

欠款逃跑是否會連累家人

一、欠款逃跑是否會連累家人

個人債務糾紛是指個人遇到各種逃債、躲債與討債、要債時發生的 “暴力逼債”、“涉黑討債”、“自殘要債”、“霸道拒債”、“惡意逃債”、“消極避債”等惡性事件。個人債務糾紛的解決則是指個人對於這種惡性事件的處理方法和技巧。

1、行為人若已經成年,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就應該單獨為其行為承擔責任。所以這個債務與家人並沒有關係,家人也無義務代其償還。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十一條 十八週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十六週歲以上不滿十八週歲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2、行為人為未成年人,監護人應當承擔債務

二、欠款逃跑的懲罰

1、限制高消費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三家聯合開展集中打擊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等犯罪行為專項行動的情況,同時發佈《關於修改〈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干規定〉的決定》,新規定首次提及,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被執行人和失信被執行人將限制其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和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

附: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干規定》,明確人民法院可以對被執行人發出限制高消費令。

第三條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被限制高消費後,不得有以下以其財產支付費用的行為:

(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卧、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

(六)旅遊、度假;

(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費行為。

2、受到刑事處罰

11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九)》正式施行。其中第三十九、將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修改為:“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不得擔任公司法人、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以上就是欠錢跑路會危害家人嗎、懲罰是什麼的詳細內容,欠錢跑路在本質上就違背了倫理道德,應受到別人的唾棄,並且也是一個違法行為,我國法律規定,行為人應當控制其高消費,個人的信用也應降低,這樣一來,在這個互聯網時代,什麼都與信用掛鈎,信用分底,出門打個車都沒有人願意接單,那麼在這個社會上便寸步難行。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