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當得利之債的含義及其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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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當得利之債的定義指的是沒有合法的根據得到利益而使其他人的利益受到損害。那麼不當得利之債的含義和特徵時什麼呢?本站小編針對這個問題整理了不當得利之債的內容,請閲讀下面的文章瞭解。

不當得利之債的含義及其特徵

不當得利是指沒有合法根據得到利益而使他人利益受到損害。不當得利是債的發生依據之一,因為不當得利發生之債權債務關係稱為不當得利之債。

不當得利作為債的發生根據之一,在受益人與受損人之間發生不當得利返還的債權債務關係。不當得利之債的基本內容便是受損人取得的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該項請求權以使得利人返還其所受利益為目的,非似相對人所受損害的填補為目的。所以,如果受益人的利益超過了受損者的損失,受益人只在損失的限度內,負返還義務;如果受益人的利益較受損者損失小,受益人也只於受益的限度內負返還義務,但受益人主觀上為惡意的,受損者得請求損害賠償。

不當得利之債的含義

不當得利是社會生活中的一種不合理,不正常的現象。法律確認不當得利之債的目的,是為了使這種不正常的關係恢復到正常的狀態,從而維護社會正常的財產關係,保護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

不當得利之債的特徵

1.雙方當事人必須一方為受益人,他方為受害人。

2.受益人取得利益與受害人遭受損害之間必須有因果關係。

3.受益人取得利益沒有合法根據,即既沒有法律上、也沒有合同上的根據,或曾有合法根據,但後來喪失了這一合法根據。

受益人在得知自己的受益沒有合法根據或得知合法根據已經喪失後,有義務將已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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