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條有瑕疵法院立案嗎怎麼寫借條才有效

來源:法律科普站 3.07W

就算是沒有借條,只要有相關的憑證能證明借款的事實,那麼法院就能立案,寫借條也是有講究的,需要規範填寫,這樣才能更有效。

借條有瑕疵法院立案嗎怎麼寫借條才有效

①憑證名稱:借條。借條是在借貸關係中債務人向出借人出具的表明債務人有到期“還款(付息)贖條”義務的借款(債權)憑證,反映的是借貸關係,是日常生活中經常使用的憑證之一。債權人憑藉條向法院起訴後,一般只需向法官簡要陳述借款的事實經過即可,債務人要抗辯或抵賴就要負舉證責任,一般較為困難。

②借款事由。註明借款用途能夠防止借款人用其他事由抗辯。

③交付方式。由於借貸多發生在熟人之間,如果借款金額小使用現金支付的,很少有人會打借條。當然,你還是可以在借條上選擇現金交付。

④出借人。司法實踐中,未載明出借人的借條推定借條持有人即為權利人,借款人抗辯持有人並非真正債權人的,由借款人負舉證責任。借款人以“借條上所載出借人姓名另有其人(主體不適格)”為由抗辯的,由借款人負舉證責任。所以借條中寫不寫出借人身份證號無所謂。

⑤借款金額。借款金額應當寫明幣種。

⑥利息。年利率24%-36%(月利率2%-3%)之間是自然債務區,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支付超過年利率24%的利息的,法院不予支持;借款人已經支付的,法院也不保護。

⑦借款期限。註明了還款期限的借條,訴訟時效是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3年,而沒有註明還款期限的借條,訴訟時效為20年。

⑨借款人。借條上出借人籤不簽字不重要,但借款人必須簽名捺印。

因此寫借條也不能隨意寫,只有按照上述要求規範填寫借條,那麼才能讓借條有效,當然實際生活中,很多人在借錢的時候有的甚至都不寫借錢,這樣的話造成後期的糾紛就會比較麻煩,如果是金額太少的,打官司也划不來,金額太多的,沒有借條打官司就需要充分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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