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追討期限以及應注意的問題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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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對於債務債權有着明確的法律規定,並且如果作為債權人對於債務的追討是有一定的期限,那麼債務追討期限以及注意的問題有哪些呢?下面就由本站的小編為家做一下具體的介紹吧。

債務追討期限以及應注意的問題有哪些?

第一,債務追討的訴訟時效

1、訴訟時效應注意一般訴訟時效(三年)和特殊訴訟時效的規定。

2、具體操作方法:對於債務關係明確,事實清楚,證據充分,訴訟時效尚未到期的討債事宜,可先“禮”後“兵”;注意“訴訟時效中止”的運用;在訴訟時效期間即將屆滿時,債權人因主觀或客觀原因未能及時行使權利時,可採取相應的措施,使訴訟時效中斷,轉被動為主動;正確適用“訴訟期間的延長”;另闢蹊蹺,實現權利請求。

第二,債務追討中應提供的證據

(一)原告(債權人)應提供包括:

1、能證明與被告之間存在債權的證據材料。如合同、借條、收據、欠條等;

2、自己已履行義務而被告逾期不履行義務的證據。如錢款在何日何地通過什麼方式交給了被告,而被告到期仍不歸還,最好能提供與債權、債務人無關係的證明人;

3、如有擔保人或介紹人,必須要提供擔保人或介紹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家庭住址,若是單位擔保,須提供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情況;

4、提供有關被告不履行義務的原因的證據。

(二)被告主要提供足以證明債務已經履行或者已經發生變更、取消的證據材料。若提供的是帶有偽造、欺騙性質的材料,則要承擔法律責任。

第三,個人債務追討訴訟應注意哪些問題

1、訴訟時效:從知道或應當知道自已權益時起兩年內向法院起訴。

2、起訴的法院:你應向被告(欠款人)所在地(户籍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法院起訴。

3、證據的收集:就你手上目前的證據來看證明力還不夠.單憑匯款單不能獨立證明他欠款的事實,短信中也沒具體講明數額.因此證據方面有待更全面的收集。

4、如果你勝訴,法院會依法執行,如果他沒有現金還款,可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現在大家知道了我國債務追討期限和債務追討要注意的問題有哪些了嗎。希望小編的編輯能夠使您走出您目前生活中的困境,若您在債務債權方面需要律師的幫助,歡迎您委託我們本站網站的為您找尋你們當地的專業律師幫助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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