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人和債務人分別指的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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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債務人和債權人可能有些人會搞混淆。債權人簡單的來説就是去借錢的那個人,債權人就是被借錢的人。債務人需要在規定的時期內把錢連本帶利的歸還給債權人。下面,本站小編就債權人和債務人的具體的含義為大家整理出來,希望能夠幫助您瞭解這方面的內容。

債權人和債務人分別指的是什麼?

一、債權人

債權人主要是指預付款者,有權請求他方為特定行為的權利主體,是指那些對企業提供需償還的融資的機構和個人,包括給企業提供貸款的機構或個人(貸款債權人)和以出售貨物或勞務形式提供短期融資的機構或個人(商業債權人)。

貸款債權人最關心的是債權的安全,包括貸款到期的收回和利息的償付。因此,他們需要了解企業的獲利能力和現金流量,以及有無其他需要到期償還的貸款。

商業債權人最關心的是企業準時償還貸款的能力,因此,他們需要了解企業的短期償債能力,包括流動比率、速動比率、現金比率。按我國現行法律的規定,在民間借貸關係中,將錢借給他人的人,稱為債權人;相對而言從別人手中借錢,欠別人錢的人稱為債務人。

二、債務人

債務人,通常指根據法律或合同﹑契約的規定,在借債關係中對債權人負有償還義務的人。在財務會計學的術語中,債務人是指欠別人錢的實體或個人。簡單地説,債務人也可以理解成是買方,而對應的債權人可以理解成賣方。

債務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國家作為民事主體出現時也可以具備債務人的資格。

在債的關係中,債務人有義務按約定的條件向另一方(債權人)承擔為或不為一定行為。

在債的關係中,債務人是特定的,只有該義務主體才必須向債權人承擔交付財產、提供勞務和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義務。

債務人的義務轉移:

債務人將合同的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轉讓權利或者轉移義務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

當事人一方經對方同意,可以將自己在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一併轉給第三人。

以上的內容就是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於債務人和債權人各自的具體含義,相信您在閲讀了上文過後對於這方面的內容也有了更加深入的瞭解。如果您還有什麼不清楚的地方,您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本站的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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