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轉讓之後開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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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轉讓之後開票

債權是得請求他人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權利。本於權利義務相對原則,相對於債權者為債務,即必須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義務。因此債之關係本質上即為一司法上的債權債務關係,債權和債務都不能單獨存在,否則即失去意義。債權債務可以轉移也可以因債務人的償還行為而消失。但不管是債權債務的轉移還是債權債務的消失都必須符合相應的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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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大家債權轉讓開票如何處理?

你好!股權轉讓屬於提供金融服務,屬於增值税應税範圍,發生轉讓時轉讓方應開具增值税發票並按規定繳納增值税。根據《國家税務總局關於企業取得財產轉讓等所得企業所得税處理問題的公告》(國家税務總局公告2010年第19號)規定:“企業取得財產(包括各類資產、股權、債權等)轉讓收入、債務重組收入、接受捐贈收入、無法償付的應付款收入等,不論是以貨幣形式、還是非貨幣形式體現,除另有規定外,均應一次性計入確認收入的年度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税。合理避税可搜“捷税寶”—税務籌劃專家!免費籌劃,政府支持包落地!以上是對債權轉讓開票如何處理的相關內容,希望對你有幫助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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