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人哄搶債務人財物的行為如何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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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人未經債務人允許私自拿走債務人佔有或委託他人佔有的財物的行為屬違法行為,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但該種行為的具體定性及操作問題還要分情況而論。

債權人哄搶債務人財物的行為如何定性?

一、根據場合不同,法律責任不同

1、債權人拿走債務人的財物抵債時,債權人如果不在場,無法監管財物情況的,債權人涉嫌構成盜竊罪,同時需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2、 債權人拿走債務人財物抵債時,債務人在場並加以阻攔的,根據最高院司法解釋之規定,債權人為索取債務,使用暴力、暴力威脅等手段的,一般不以搶劫罪定罪處罰。構成故意傷害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等規定處罰。但是由於債權人並無強制執行權,債務人有權基於物權法之規定,依法追究債權人民事法律責任。

3、 債權人拿走債務人財物抵債時,債務人在場並未拒絕或阻攔的,可以視為債務人默許債權人實施上述行為。債權人不承擔法律責任。

二、值得注意的問題

法律事實和客觀事實總有差距。上述問題在理論上雖然可以很清楚的區分法律責任,但是在司法實踐中卻存在着不可迴避的障礙。

1、 舉證障礙:其實以上三種情況均存在舉證困難的問題,對債務人而言,除非債務人對自己的財物有專門的監控設備進行現場取證。對債權人而言,除非債權人能對實施上述行為進行現場取證。

2、 實施上述行為的債權人必須是債權人本人或債權人的委託人。屬於債權人委託人的,債務人只有在知道或應當知道債權人委託人的情況下,債務人對其所做的意思表述方能有效。

三、建議窮盡法律手段

債權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本無可厚非,但是如果因此違法則未免得不償失。建議債權人通過經驗較為豐富的律師運用法律技巧,解決這一問題。

綜上,債權人哄搶債務人財物的行為只有在不違法相關法律規定不構成犯罪的情況下、以及債務人默許的情況下才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但仍然可能會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所以,債權人在維護自身合法債權的同時,也要遵守相關法律規定,採用合法的手段是原則,也可以委託本站有經驗的債權債務糾紛律師進行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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