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條不是自己寫的只有簽名有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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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借條不是自己寫的只有簽名有效嗎?

借條不是自己寫的只有簽名有效嗎?

只要有借款人簽名、具體數額,這就有效。

1、只要是當事人真實意思的表示且內容合法的欠條並經當事人簽字確認的,就是有法律效力,不需要特別的格式;

2、即使是當事人簽字的欠條或借條在形式上有瑕疵,也不會影響法院對案件的審理;

3、法院會對形式有瑕疵的“欠條”或者“收條”,結合其他證據認定是否存在借貸關係,同時對現金交付的借貸,可根據交付憑證、支付能力、交易習慣、借貸金額的大小、當事人間關係以及當事人陳述的交易細節經過等因素綜合判斷雙方之間是否有合法真實的債權債務關係。

二、民間借貸中寫借條要注意什麼事項?

1、在民間借貸中,借據是主張債權的重要憑證,因此,在借款給他人時,應要求對方出具規範、無塗改的借條,並附上聯繫方式和身份證號碼等信息。給付對方借款時,儘量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進行,並保留好轉賬憑證。

2、明確區分借條和欠條。不要貪圖簡單方便就讓借款人出具一份欠條,欠條只能表明當事人之間存在債權債務關係,債權債務關係有多種,如拖欠勞務費、貨款、賠償款、房租等,都可以以欠條形式出現,因此,欠條本身無法直接對應借貸關係,會增加訴訟風險。

3、借條儘量簡潔明瞭,不要用模稜兩可的語言。

4、借款人要謹慎書寫借條,特別是在尚未收到借款以及沒有借貸事實的情況下,輕易書寫借條,將可能承擔沒有得到借款但需要償還借款的風險。

5、借條本身必須是一張完整的紙,不能是撕過或裁剪過的紙張。

借條的完整性非常重要,防止借款人以借條不具有完整性作為抗辯,因為法院並不瞭解撕去的部分是否有其他意思表示,而民事訴訟中,本着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如果當事人作為原告主張撕去的是空白無用的廢紙,是需要自己舉證,如果舉證不能就要承擔敗訴的結果。

綜上所述,民間借貸中有時候雙方沒有簽訂借款合同,這樣需要出具一份借條。如借條不是當事人手寫,但是簽字是借款人的,也具備效力,借款人應當按照借條數額利息償還。借款人提出借條是偽造的話,向法院起訴應當提供充足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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