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債不還殺人犯什麼罪

來源:法律科普站 3.06W

一、欠債不還殺人

欠債不還殺人犯什麼罪

按相關法律規定,欠債人賴賬不還錢,砍死他的話涉嫌故意殺人刑事犯罪。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條 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欠錢不還人跑了怎麼辦

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的規定,公民下落不明滿兩年的,利害關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他為失蹤人。

失蹤人的財產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關係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代管。失蹤人所欠的税款、債務和應付的其他費用,由代管人從失蹤人的財產中支付。

由此可見,宣告失蹤後將能確定對失蹤人的財產代管關係,並能解決對失蹤人所欠債務的清償問題。所以你可以向法院申請宣告借你錢的人失蹤,然後要求從他的財產中清償欠你的債務。

至於欠條的訴訟時效這個問題,要視具體情況而定。首先,對於約定還款期限的欠條,訴訟時效從還款期限屆滿的次日起計算滿2年。

其次,對於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欠條: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在《關於債務人在約定的期限屆滿後未履行債務而出具沒有還款日期的欠條訴訟時效期間應從何時開始計算問題的批覆》中指出:“雙方當事人原約定供方交貨後,需立即付款,需方收貨後無款可付,經供方同意寫了沒有還款日期的欠款條,根據民法通則第一百四十條的規定,對此應認定訴訟時效的中斷。

如果供方在訴訟時效中斷後一直未主張權利,訴訟時效期間則應從供方收到需方所寫的欠款條之日的第二天開始重新計算”,據此,此類欠條的訴訟時效應從出具欠條之日起開始計算。

三、“四看”決定要錢策略

1、看欠條或借條的內容

想要回錢,必須要清楚的認識當前是怎麼樣的一個情勢,其中最重要的是要看手裏有什麼證據,所謂證據,就是證明你們存在借、欠這樣一個法律關係的相關材料。在我們日常生活中,最常見的就是欠條或借條這種證據了。對欠代、借條,我們要仔細研究一下上面的內容。

欠條內容明確了雙方的法律關係,因此在要錢之前,一定要看清欠條的內容,內容不清,很可能錢要不回來。有這樣一個案子,甲借給乙8萬元,乙還了3萬元後就不還了,於是,甲將乙告上法庭,拿出對方寫的欠條,欠條上寫的“還欠款5萬元”,甲説:乙在還款3萬元後給我打的欠條,意思是再還5萬元就清了。而庭上,乙説:我這寫的是“還(huan)欠款5萬元”,就是説已經給你了5萬元,再給3萬元就好了。雙方就此產生爭議。

所以,在要錢的時候,一定注意欠條的內容,防止節外生枝。

2、看欠條或借條的金額

我處理過一個案子,原告要求被告還欠款60萬無,被告拿出欠條説:看,根本就不是60萬,是60億!為什麼呢,原來欠條上寫着“欠600000萬元”。這要想把錢要回來,那可就麻煩了。

3、看還款時間

這個時間,主要是看欠條上有沒有還款時間,如果寫了,應當注意訴訟時效的問題,什麼是訴訟時效呢?就是如果時間長不向對方主張你的權利,那麼起訴到法院,對方提出超過訴訟時效,法官就不能支持你的訴求了。欠錢這種法律關係的訴訟時效是兩年,從什麼時候開始計算呢?就看欠條上的這個還款時間了,假設,欠條上寫着:應當於2012年10月10日還清,那麼從10月11日,就開始計算2年的訴訟時效了。所以大家在要錢的時候,一定要牢牢記住訴訟時效這一個問題。曾經有一個案子,老大爺起訴要求還錢,因為超過訴訟時效了,法官不支持他的訴求,也很無奈,對老大爺説:我知道他真是欠你錢了,但是法官這邊只能依法判案,同情你,但是支持不了你。

4、看對方態度

存在借、欠關係的,一般來説之前都是朋友,對方為什麼不還錢,是否真是的還不上,還是已經變成老賴了。如果是第一種情況,那麼可以雙方再打一個欠條,約定一個還款日期,這樣有助於延長訴訟時效。如果對於第二處情況,呵呵,恭喜你,長征之路開始了。

綜上所述,關於欠債不還殺人怎麼辦這個問題,我們要注意,如果欠債不還,殺死人的話,是要處於故意殺人罪的,在進行量刑的時候,一般是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另外,我們在進行要債的時候,是要將就一定的方法的,而且一定要採取合法手段。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