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到法院可以超過多長時間開庭?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7W

案件到法院可以超過多長時間開庭?

案件到法院可以超過多長時間開庭?

法律沒有對開庭時間做出明確規定,但規定了公訴案件的普通程序審理期限為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於自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六個月以內宣判;對於簡易程序應當在二十日內,最多延長至一個半月;對於速裁程序的,應在十日內,最長延遲到十五日。

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變管轄的案件,從改變後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理期限。

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的案件,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法院後,人民法院重新計算審理期限。

根據《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零八條

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變管轄的案件,從改變後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理期限。 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的案件,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法院後,人民法院重新計算審理期限。

第二百二十條

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後二十日以內審結;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三年的,可以延長至一個半月。

第二百二十五條

適用速裁程序審理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後十日以內審結;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一年的,可以延長至十五日。

一般來説,民事案件的調查程序會比刑事案件的調查程序簡單一些,所以民事案件的訴訟開庭審理的時間會比較短。但是對於刑事案件,首先關機關會要對犯罪嫌疑人進行批捕,然後還要進行審查起訴以及等待法院的相關流程,才能夠進行判決,所以時間會長一點。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