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執行失信人員會面對什麼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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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院執行失信人員會面對什麼後果?

法院執行失信人員會面對什麼後果?

人民法院還可以對失信被執行人限制其高消費。被限制高消費後,不得有以下以其財產支付費用的行為:

(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卧、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

(六)旅遊、度假;

(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費行為。

二、對實行被執行人的強制措施有哪些?

1、強制執行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

2、強制執行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

3、強制執行被申請執行人的股票等財產;

4、強制執行被執行人的車輛等動產;

5、強制執行被執行人的應收賬款等財產;

6、強制執行被申請執行人的土地、房產等不動產;

7、強制被申請執行人返還特定的財物;

8、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和支付遲延履行金;

9、罰款、拘留等強制措施;

10、限制出入境等。

三、記載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包括哪些信息?

記載和公佈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應當包括:

1、作為被執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組織機構代碼、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姓名;

2、作為被執行人的自然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號碼;

3、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和被執行人的履行情況;

4、被執行人失信行為的具體情形;

5、執行依據的製作單位和文號、執行案號、立案時間、執行法院;

6、人民法院認為應當記載和公佈的不涉及國家祕密、商業祕密、個人隱私的其他事項。

綜上所述,失信被執行人在申請銀行貸款及生活高消費方面會受到種種限制,法院會定期通過多種形式對外公佈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若法院失信被執行人違反規定,則可能面臨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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