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強制執行公證告知書有什麼內容
一、一般強制執行公證告知書有什麼內容
茲證明債權人某某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某某與債務人某某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某某於某年某月某日,在某某(簽約地點或本公證處),在本人面前,簽訂了《某某還款(物)協議》。
經查,債權人某某與債務人某某於某年某月某日在某地(地點)簽訂了《某某合同》,並經某某公證處公正〔公證書編號(1234)1字2號〕;由於某某原因,該合同未能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為此,雙方簽訂了上述《某還款(物)協議書》;雙方當事人簽訂協議的行為和協議內容符合《民法典》的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八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暫行條例》第四條第十款的規定,特證明:債務人某某應按上述協議的規定,於某年某月某日前,將欠款本金10000元、利息1000元,合計110000元償還給債權人某某。
逾期不付,債權人某某可持本公證書向某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注:
1、此格式適用於依據經過公正的合同簽定的還款(物)協議:
2、物品應寫明名稱、規格、數量、質量、交付地點、方式等;
3、債權人或債務人是自然人的,應寫明其姓名、性別、出生年月、身份證號碼、住址;
4、如協議並非在公證員面前簽訂,證詞中“在我面前”一句不寫;
5、裝訂公證書時,應將原公證書放在後面。
二、強制執行公證的程序
1、主合同雙方共同向公證處提出申請,擔保人接受強制執行的一併提出公證申請,並提供以下材料:
(1)申請人的主體資格證明:
(2)需要賦予強制執行效力公證的債權文書及相關的債券證明;
(3)公證員認為應當提供的其他材料。
2、公證申請人填寫公證申請表、簽署公證告知書和詢問筆錄;
3、公證員幫助雙方起草、修改和完善相關法律文書;
4、公證處出具賦予債權文書強制執行效力公證書;
5、債務人一旦違約,在法定期限內,債權人持合同約定證明和強制執行效力公證書申請公證機構簽發《執行證書》,並向法院執行庭申請強制執行。
強制執行公證的程序由合同雙方到公證機關進行申請,如果有擔保人的話,那麼擔保人需要一同到公證機構進行辦理公證。在進行公證時需要提交申請人主體資格的相關證明,或者提供具有效力的債權文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