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起共同侵權行為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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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何提起共同侵權行為訴訟

如何提起共同侵權行為訴訟

1、共同侵權行為包括共同加害行為和共同危險行為,共同侵權行為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2、共同侵權行為的損害賠償訴訟屬於必要共同訴訟,全體共同侵權行為人為連帶共同被告:

(1)賠償權利人起訴部分共同侵權人的,法院應當追加其他共同侵權人作為共同被告;

(2)賠償權利人在訴訟中放棄對部分共同侵權人的訴訟請求,對被放棄訴訟請求的被告應當承擔的賠償份額(責任範圍難以確定的,推定各共同侵權人承擔同等責任)其他共同侵權人免責(不再承擔連帶責任);同時,法院有釋明義務,應當將放棄訴訟請求的法律後果告知賠償權利人,並將放棄訴訟請求的情況在法律文書中敍明。

二、如何劃分共同侵權的賠償責任

共同侵權行為人對受害人所應負的連帶責任,是指受害人有權向共同侵權人中的任何一人或數人請求賠償全部損失,而任何一個共同侵權人都有義務向受害人負全部的賠償責任。共同侵權人中的一人或數人已全部賠償了受害人的損失,則免除了其他侵權人向受害人應負的賠償責任。

1、共同侵權連帶責任是對受害人的整體責任。

共同侵權行為人的各個行為人都對受害人負連帶責任,意味着他們都有義務向受害人負全部賠償責任。無論各行為人在實施共同侵權行為中所起的作用和過錯如何不同,都不影響連帶責任的整體性,對外,每個行為人都對受害人的賠償請求承擔全部責任。

2、受害人有權請求共同侵權行為人中的任何一個人承擔連帶責任。

正因為共同侵權連帶責任是對受害人的整體責任,因此,受害人有權在共同侵權行為人中選擇責任主體,既可以請求共同行為人中的一人或數人賠償其損失,也可以請求全體共同行為人賠償其損失。

3、共同侵權連帶責任的各行為人內部分有責任份額。

共同侵權人對外承擔整體責任,不分份額;對內,應依其主觀過錯程度和行為的原因力不同,對自己的責任份額負責。各行為人各自承擔自己的責任份額,是連帶責任的最終歸屬,一方面,在確定全體共同行為人的連帶責任時,須確定各自的責任份額,對外連帶負責;另一方面,當部分共同侵權行為人承擔了超出了自己責任份額以外的責任後,有權向沒有承擔應承擔的責任份額的其他共同侵權行為人求償。

4、共同侵權連帶責任是法定責任,不得改變。

共同侵權連帶責任是法定責任,不因共同行為人內部責任份額或內部約定而改變其連帶責任性質。在共同侵權行為人的連帶責任中,共同行為人內部基於共同協議免除或減輕某個或某些行為人的責任,對受害人不產生效力,不影響連帶責任的適用,只對其內部發生約束力。

三、共同侵權種類有哪些

可以將共同侵權行為分為以下四種類型:

1、主觀的共同侵權行為

主觀的共同侵權行為就是主觀關連共同的共同侵權行為,是有意思聯絡的共同侵權行為,即數人基於主觀故意而共同侵害他人造成損害的共同侵權行為。這種共同侵權行為的共同加害人包括實行行為人、教唆行為人和幫助行為人。按照通説,只有實行行為人的共同侵權行為是簡單的共同侵權行為;而包括教唆行為人和幫助行為人的共同侵權行為,是複雜的共同侵權行為。

2、客觀的共同侵權行為

客觀的共同侵權行為就是客觀關連共同的共同侵權行為,我曾經將其叫做視為共同侵權行為,是指數人沒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過失,各自的行為相互結合,共同造成同一個損害結果的侵權行為。這種侵權行為雖然不具有共同侵權行為主觀上的特徵,但由於其行為人之間行為的相互結合的關連性,並且造成了同一個損害結果而不可分割,而形成了一個侵權行為,行為人之間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3、共同危險行為

共同危險行為是指數人共同實施有侵害他人權利危險的行為,並且已經造成損害結果,但不能判明其中誰是加害人的準共同侵權行為。

4、團伙成員行為

團伙成員,是指團伙組織的成員實施侵權行為造成他人損害,如果沒有團伙的集合行為則可以避免造成損害的危險發生,如果該集合行為可以歸責於該團伙,則該團伙的其他成員應當承擔連帶責任的侵權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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