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糾紛如何起訴 - 程序怎麼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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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實的生活中,最容易發生的事情就是人與人之間發生口角,只要雙方都不忍認的話,就非常的容易出事情,如果實在兩個人調解不了的話,那就只有上法院起訴了,那就來了解一下民事糾紛如何起訴、程序怎麼走?下面就來聽聽小編的看法。

民事糾紛如何起訴 程序怎麼走

一、民事糾紛如何起訴、程序怎麼走?

民事訴訟法》規定的起訴方式有書面起訴和口頭起訴兩種。《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九條規定:“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只有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才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將原告口頭陳述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起訴狀是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的書面依據。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條規定,起訴狀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當事人的自然情況。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這部分內容反映雙方當事人的身份情況,使原、被告特定化。

2)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這部分是起訴狀的主要內容。原告要在起訴狀中寫明具體的訴訟請求和提出這種請求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包括法律關係存在的事實、發生糾紛的事實、提出訴訟請求的理由等。

3)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案件事實是否存在,需要證據證明。《民事訴訟法》規定了原告的舉證責任。因此,原告在書寫起訴狀時,對提出的訴訟請求和提出這種請求的理由,都應該提供證據證明。提供書證、物證的,應在遞交起訴狀時一併遞交人民法院。提供證人證言的,應當寫明證人的住址,便於人民法院調查核對。人民法院記錄原告的口訴,必須逐一問清上述內容,記入筆錄。

二、人民法院起訴收費標準是多少錢?

民事起訴,法院收取訴訟受理費。財產型案件和非財產性案件收費方式不同。所以,要看具體是什麼案件。

例如《訴訟費用交納辦法》規定:

第十三條: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 …… ……

(二)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綜合上面所説的,如果發生了民事紀紛實在是調節不下來的話,就應要向當地的法院起訴,讓法院來給出一個公平的判決,因此,民事糾紛如何起訴、程序怎麼走?就可以到當地的法院去問一下,如何準備材料和證據,讓自己的勝算大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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