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可以與村委會簽訂《土地租賃協議書》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7.47K
企業可以與村委會簽訂《土地租賃協議書》嗎?

一、企業可以與村委會簽訂《土地租賃協議書》嗎

企業與村委會不可以直接簽訂土地租賃協議書。

《農村土地承包法》

第五十二條

發包方將農村土地發包給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承包,應當事先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並報鄉(鎮)人民政府批准。

由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承包的,應當對承包方的資信情況和經營能力進行審查後,再簽訂承包合同。

二、土地租賃合同包括哪些條款

(1)租賃當事人。

(2)租賃地塊的坐落、四至範圍和麪積。

(3)租賃地塊的規劃用地性質、建築容積率和密度等各項規劃要求。

(4)租賃的年限。

(5)租金及租金的支付方式、支付期限和調整方式。

(6)租賃地塊上原有的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附着物的處置方式及費用。

(7)租賃地塊基礎設施建設的責任。

(8)租賃地塊的交付期限。

(9)項目建設的開工和完成期限。

(10)土地租賃合同終止時,地上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附着物的處置方式。

(11)土地租賃合同解除條件。

(12)違約責任。

(13)爭議的解決方式。

(14)當事人約定的其他事項。

三、農村集體土地出租的方式有哪些

1、集體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直接或以聯建、聯營為名從事房地產開發,修建住宅,商鋪出售給集體經濟組織外的人員,引致土地使用權轉移;

2、借農業產業結構調整之名,直接將集體土地出租給集體經濟組織之外的單位或個人進行非農業建設,收取租金盈利;農民個人出租或變賣住房,引致土地使用權轉移;

3、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直接或從農民手中回租承包地,然後再以較高租金轉租給他人進行非農業建設;

4、集體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將其建設用地或連同廠房自發地運用轉讓、轉租或聯營、聯建、作價入股等方式將集體土地用作城市房地產開發,搞“招商引資”,引致土地使用權轉移;

5、不同地塊進行重新配置,有在同用途土地之間置換的,也有在不同用途土地之間進行置換的;

6、集體建設用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作為融資的擔保包括以土地上建築物抵押連帶土地使用權抵押等情形。

土地租賃協議書在協商好之後才能進行簽訂,而且企業不能直接與村委會進行簽訂,必須要獲得村民同意了之後才能依法的實行,所以,在簽訂協議時一定要按法律所規定的條款來,協議內容也需要表達出雙方的真實意思,這樣才能保障到村民的利益不受到損失。

網站地圖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