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裁決錯誤如何救濟的

來源:法律科普站 2.43W
勞動仲裁裁決錯誤如何救濟的

一、勞動仲裁裁決錯誤如何救濟的

可以要求對錯誤的事項進行補正,也可以要求重新作出裁決;對於當事人的補正申請是可以在仲裁決定書出來的三十日內提出來,超過時間就會喪失補正的機會。

當事人對裁決書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當事人對其他勞動爭議案件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法律上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勞動仲裁是指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當事人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居中公斷與裁決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必經程序。請求仲裁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勞動之間的關係存續期間,因為拖欠勞動報酬,雙方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限的限制;但是,如果是因為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交。

二、申請勞動仲裁的期限是多久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法律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法律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勞動仲裁的決定存在錯誤,可以進行補正,也可以重新做裁決。因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有效期是一年,從當事人知道自己權利被侵害之日開始計算,勞動仲裁併不實行一裁終局制度,當事人對仲裁結果不滿意的,在收到仲裁書後十五天內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網站地圖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