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怎麼處罰?
一、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怎麼處罰?
1、銷售金額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銷售金額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其中,銷售金額在五萬元以上的,屬於銷售金額數額較大;銷售金額在二十五萬元以上的,屬於銷售金額數額巨大。
《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條
【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
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銷售金額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二、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與銷售偽劣產品罪的主要區別是什麼
1、從客體上分析
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侵害的客體是商標權人的商標專用權和消費者的合法利益,其中,侵犯商標專用權是主要方面。而銷售偽劣產品罪侵害的客體是國家產品質量監督管理制度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其中,侵犯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是主要方面。
2、從客觀要件説
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或違法所得數額較大的行為;銷售偽劣產品罪在客觀方面則表現為行為人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銷售金額在5萬元以上的行為。
3、從產品、商品性質上看
銷售偽劣產品罪犯罪的對象是偽劣產品,其產品是不合格的。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犯罪對象是假冒他人已註冊商標的商品,它可能是偽劣產品,也可能是合格產品。
三、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1、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為國家對商標的管理制度和他人註冊商標的專用權。商標專用權是商標權人依法對自己已註冊商標的專有使用權,它構成我國商標管理制度的主要內容。
2、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非法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數額較大的行為。
所謂銷售,是指以採購、推銷、出售或兜售等方法將商品出賣給他人的行為,包括批發和零售、請人代銷、委託銷售等多種形式。無論行為人採取哪一種形式,只要銷售金額數額達到較大,即構成本罪。
3、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要件為一般主體。自然人和單位均能構成本罪的主體。就自然人而言,只要行為人達到了刑事責任年齡且具有刑事責任能力,實施了故意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的,就可構成。單位犯本罪的,實行兩罰制,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本條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只能表現為故意,即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而故意銷售給他人。過失不能構成本罪。對明知的範圍不能要求過於狹窄,明知並不等於確知,只要行為人應該知道所銷售商品是假貨即可。這是由於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的流通是處於非法狀態,經營者在交易時往往是心領神會,無須挑明,另外還可避免有些不法分子藉口不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而逃避法律制裁。
只要是行為人實施了假冒註冊商標的行為,此時就應當對其予以處罰,只不過處罰的性質會根據行為人的銷售所得數額的大小而不同,在沒有達到立案標準的時候,只能對行為人予以行政處罰,在達到了犯罪標準的時候,就可以對其予以刑事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