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拆遷家裏人有糾紛怎麼處理?

來源:法律科普站 1.89W
房子拆遷家裏人有糾紛怎麼處理?

一、房子拆遷家裏人有糾紛怎麼處理?

1、拆遷家庭糾紛當事人可以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私下在家庭內部進行和解,和解不成可提請第三方加以協商解決;

2、協商不成時可以根據拆遷協議中的約定或其他書面約定交由指定機構進行仲裁,仲裁仍未解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仲裁法》

第二條

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可以仲裁。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二條

當事人起訴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糾紛,適宜調解的,先行調解,但當事人拒絕調解的除外。

二、家庭糾紛訴訟時效是多久?

民事糾紛的訴訟時效是3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第一百八十九條 

【分期履行債務的訴訟時效】當事人約定同一債務分期履行的,訴訟時效期間自最後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三、有糾紛可以找警察嗎?

有糾紛不一定可以找警察幫忙調解。

公安機關不受理民事糾紛調解,民事糾紛由人民調解組織調解,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公安機關調解的是治安糾紛,調節範圍是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毆打他人、故意傷害、侮辱、誹謗、誣告陷害、故意損毀財物、干擾他人正常生活、侵犯隱私、非法侵入住宅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

房子拆遷家裏發生糾紛的可以通過協商、調解、仲裁和訴訟等方式解決的,其中訴訟時效是三年的時間。也就是説雙方當事人可以在三年的時間內向人民法院申請追訴的。有糾紛不一定可以找警察,警察只會管理治安糾紛,民事糾紛不在管轄範圍中。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