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前保全超額凍結財產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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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訴前保全超額凍結財產怎麼處理?

訴前保全超額凍結財產怎麼處理?

法院應該及時對超標的部分解除保全,一般情況下,法院查封被執行人的財產應該以判決書中確定的債務額執行費用為限,不得明顯超過這個額度查封。當事人認為執行行為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查封、扣押、凍結被執行人的財產,以其價額足以清償法律文書確定的債權額及執行費用為限,不得明顯超標的額查封、扣押、凍結。

發現超標的額查封、扣押、凍結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被執行人的申請或者依職權,及時解除對超標的額部分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但該財產為不可分物且被執行人無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或者其他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除外。

財產保全的被申請人在案件審理中提出法院超標的財產保全,書面要求解除超額部分保全措施的,法院應當在收到申請後及時告知申請人,詢問申請人的意見並記明筆錄,不能未經詢問逕行作出認定。財產保全金額不得明顯超出訴訟標的金額,否則,當事人可以書面要求解除超額部分保全措施,法院應該及時對超標的部分解除保全。

二、申請財產保全需要多久?

案件的利害關係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採取保全措施。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申請人在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後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

因此,由上可知,財產保全的期限一般情況下是三十日內,當事人申請財產保全之後,必須在一個月內提起訴訟,否則人民法院會解除財產保全措施。

對於差額的部分,法院需要及時解除保全措施,法院在接到當事人提交的財產保全申請後,需要在兩天內作出裁決。申請財產保全期限是一個月,當事人向法院提交財產保全申請後一個月內,未及時提起訴訟的,法院會解除保全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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