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標後無法履行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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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標後無法履行怎麼辦?

中標後無法履行怎麼辦?

應當及時通知招標人,以減輕可能給招標人造成經濟損失,並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發生了不可抗力的證明。

中標單位不履行與招標人訂立的合同的,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給招標人造成的損失超過履約保證金數額的,還應當對超過部分予以賠償。中標人不按照與招標人訂立的合同履行義務,情節嚴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內參加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投標資格並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投標人中標後,投標人和招標人雙方在經過進一步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即可簽訂書面合同,中標後簽訂合同時間的期限一般是三十天之內。因此雙方要注意中標後簽訂合同時間,及時簽約,以避免由於合同失效而引起不必要的麻煩。合同訂立後,中標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自己履行義務,完成中標項目,中標人不得轉讓或變相轉讓中標項目。中標項目的轉讓,是指中標人將中標項目倒手轉讓他人,使他人成為該中標項目實際上的完成者。中標項目的轉讓在實際實踐中具有很大的危害性,使招標投標有名無實,對工程質量造成嚴重影響。

二、工程中標後多久開工?

1、確定中標人後一般先進行三天的中標公示,公示完畢無異議後就可發中標通知書了,對此法律並無詳細規定。

2、中標人確定後,招標人應當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同時通知未中標人,並與中標人在30個工作日之內簽訂合同。中標通知書對招標人和中標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3、評標委員會提出書面評標報告後,招標人一般應當在十五日內確定中標人,但最遲應當在投標有效期結束日三十個工作日前確定。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

中標後無法履行義務,要與招標人聯繫,要説明實際情況。中標的公示期不能少於三天,在公示期間投標人對招標公示結果提出異議的,招標單位需要在三天內作出答覆。中標後要在一個月內簽訂合同,中標人要按照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按時完成建築工程的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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