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了使用假幣罪既遂怎麼量刑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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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了使用假幣罪既遂怎麼量刑處罰?

一、犯了使用假幣罪既遂怎麼量刑處罰?

使用假幣罪的量刑標準和使用假幣的數額有關,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刑法》

第一百七十二條【持有、使用假幣罪】明知是偽造的貨幣而持有、使用,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二、涉嫌使用假幣罪逮捕嫌疑人的流程有哪些?

1、對於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人民法院決定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簽發逮捕證,立即執行。

2、執行逮捕的人員不得少於2人。執行逮捕時,必須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證,並責令被逮捕人在逮捕證上簽名(蓋章)或按手印。被逮捕人拒絕在逮捕證上簽字或按手印的,應在逮捕證上註明。

3、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後,提請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批准或決定逮捕的人民檢察院或者作出逮捕決定的人民法院,應當在24小時之內進行訊問。對於發現不應當逮捕的,應當變更強制措施或者立即釋放。立即釋放的,應當發給釋放證明。除有礙偵查或者無法通知的情形外,應在24小時以內將逮捕的原因和羈押的處所,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屬或所在單位。不便通知的,應將不通知的原因在案卷中註明。

4、到異地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通知被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機關。公安機關到異地執行逮捕時,應攜帶批准逮捕決定書及其副本、逮捕證、介紹信以及被逮捕人犯罪的主要材料等,被逮捕地的公安機關應當協助執行。

居民發現假幣後應該及時交給銀行或者向公安機關報案,明知是假幣還故意使用的,一般使用假幣的數額在4000元以上的就構成刑事犯罪。如果涉嫌使用假幣罪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主動認罪認罰,在簽了認罪認罰具結書的情況下法院應當依法從寬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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