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糾紛報警怎麼處理?
一、合同糾紛報警怎麼處理
報警後民警可進行調解。
簽訂合同的當事人是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合同行為是民事法律行為,因此,合同糾紛從本質上説是一種民事糾紛,民事糾紛應通過民事方式來解決,如協商、調解、仲裁或訴訟等。
民事方式區別於行政方式和刑事方式,行政方式是通過行政手段來直接干預合同糾紛,這與民法典平等的理念不符合。刑事方式是國家通過刑事手段來解決合同糾紛,合同一旦需要通過刑事方式解決,就不能稱為合同糾紛,而是刑事案件。但涉及到合同詐騙就有所不同了。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二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二、合同糾紛的管轄權規定是什麼
合同糾紛原則上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轄,但雙方也可以書面協議選擇。
根據法律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管轄權規定主要有以下幾點:
1、當事人已經約定管轄的,以約定的為準。
2、當事人想約定管轄時,在不違反法院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情況下可以在書面合同中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3、當事人沒有約定管轄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4、在合同中明確約定了履行地點的,以約定的履行地點為合同履行地;合同對履行地點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爭議標的為給付貨幣的,接收貨幣一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動產的,不動產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其他標的,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即時結清的合同,交易行為地為合同履行地。合同沒有實際履行,當事人雙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約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合同糾紛是屬於民事案件一般是會通過訴訟的方式來進行解決,但如果一方因欺詐而與對方簽訂合同的,那麼就可以直接向公安部門報警處理,所以,對於不同的情形所存在的處理方式不同,只要找到管轄的部門,才能更好的保障到各自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