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佔罪被告聯繫不上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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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佔罪被告聯繫不上怎麼辦?

一、侵佔罪被告聯繫不上怎麼辦?

可以由法院對被告進行電話方式進行通知;如果法院電話通知被告,但被告沒有到法院領取傳票,法院還可以郵寄方式送達給被告;在法院電話和郵寄方式通知被告之後,被告沒有到法庭應訴,法院可以依法缺席判決;但民事案件有的不能缺席判決。

法院受理了起訴,在找不到被告的情況下可公告送達訴訟文書,時間為60日;法院找不到被告,告知原告無法受理的情況,應立即向上級法院進行申訴;法院找不到被告,並不會影響法院對案件的審理和最終判決。

二、認定為侵佔罪公安機關會管嗎?

公安不會管。侵佔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的 行為。

侵佔罪這個是自訴案件,自訴案件是公訴案件的對稱。即自訴人提起訴訟的案件。中國的自訴案件是告訴才處理的以及其他不需要進行偵查的輕微刑事案件。對於自訴案件,被害人有權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訴。

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規定處罰。

三、侵佔罪與貪污罪的界限是什麼?

1、犯罪對象不同,貪污罪只限於公共財產,且不能是不動產,而侵佔罪不僅可以是公共財物,還可以是私人財物,且包括不動產;

2、犯罪主體不同。侵佔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只要是代為保管他人財物且對其加以侵佔的人,均可成為本罪的主體。貪污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即國家工作人員;

3、犯罪客觀方面表現不同。貪污罪表現為行為人必須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即利用自己職務範圍內的權力和地位所形成的經手管理公共財物的便利條件。而侵佔罪中行為人是否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並不影響該罪的成立。

4、刑事訴訟不同。貪污罪是公訴案件。侵佔罪是自訴案件。

侵佔罪的被告聯繫不上,可以做缺席判決處理,認定為侵佔罪後公安機構不會管,需要由法院管轄。侵佔罪屬於自訴案件,需要受害者自己去法院起訴,法院受理之後才會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可以對行為人判兩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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