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拘留能保釋出來嗎?
一、法律規定拘留能保釋出來嗎?
法律規定拘留能保釋出來,在刑事拘留期間,如果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條件的,可以申請取保候審,經審查批准,交納擔保後可以保釋出來。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第六十八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
二、犯罪被刑事拘留多久才能放出來?
根據當前刑事拘留的程序,一般被刑事拘留後,最長期限是10天。
並且,按刑事拘留的具體程序,具體如下:
1、一般情況
公安機關拘留犯罪嫌疑人後,認為需要逮捕的,要在3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並且,檢察院必須在7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
拘留的時間=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的時間 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時間=3 7=10
2、案情重大複雜
公安機關認為需要逮捕的,可以延長1至4日提請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檢察院要在7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
拘留的時間=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的時間 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時間=3 7 1/4=11/14
3、屬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
公安機關決定逮捕時,提請批准逮捕的時間可以延長到30日,檢察院在7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
拘留的時間=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的時間 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時間=7 30=37
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過程當中,如果公安機關認為需要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刑事拘留措施,那麼完全是可以立即採取的,但是在刑事拘留過程當中,如果符合取保候審的條件經過當事人或當事人的近親屬申請,也是可以適用取保候審的,但取保候審必須要符合《刑事訴訟法》所規定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