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加緩刑的判決要坐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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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拘役加緩刑的判決要坐牢嗎?

拘役加緩刑的判決要坐牢嗎?

判拘役緩刑之後不需要坐牢,緩刑並不屬於一種刑罰,緩刑既不屬於主刑,也不屬於附加刑。緩刑是一種指對已經觸犯刑律構成犯罪、依法宣判定罪應收到刑罰的行為人,暫不執行判處,由相關機構在一定期限內監察罪犯,並根據考察罪犯在期限內的表現依法決定是否適用具體刑罰的一種制度。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拘役6個月緩刑一年的只要在緩刑期間嚴格遵守規定的就不需要坐牢了。對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依法實行社區矯正,如果沒有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犯新罪或者發現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情形,緩刑考驗期滿,原判的刑罰就不再執行,並公開予以宣告。

二、拘役的刑期是多久?

拘役的刑期: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拘役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在刑罰體系中,拘役是介於管制與有期徒刑之間的一種主刑,它具有以下特徵:

1、拘役是一種短期自由刑。拘役的刑期最短不少於1個月,最長不超過6個月。所以,拘役是國對罪犯予以關押、實行強制勞動改造的三種自由刑中最輕的一種。

2、拘役適用於罪行較輕,不需要判處有期徒刑,但需要短期關押改造的罪犯。

3、拘役由公安機構就近執行。所謂就近執行,是指由犯罪分子所在地的縣、市或市轄區的公安機構設置的看守所執行。

判拘役和緩刑之後不用坐牢,拘役的刑期在1~6個月之間,由公安機構負責執行,會限制犯人的人身自由,可以強制犯人蔘與勞動,會給勞動報酬,在拘役期間,經過執行機構的批准,犯罪分子在每個月可以回家1~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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