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規定他人侵佔我房產怎麼辦
一、根據規定他人侵佔我房產怎麼辦?
可以向法院起訴,對方的行為涉嫌侵佔罪。
《刑法》
第二百七十條【侵佔罪】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本條罪,告訴的才處理。
二、房產被非法侵佔提起刑事自訴後滿足哪些條件法院才會立案?
1、有適格的自訴人;
2、有明確的被告人和具體的訴訟請求;
3、被害人提起刑事自訴必須有能夠證明被告人犯有被指控的犯罪事實的證據。
4、屬於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三、房產被非法侵佔的刑事自訴狀應載明哪些內容?
(一)自訴人(代為告訴人)、被告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職業、工作單位、住址、聯繫方式;
(二)被告人實施犯罪的時間、地點、手段、情節和危害後果等;
(三)具體的訴訟請求;
(四)致送的人民法院和具狀時間;
(五)證據的名稱、來源等;
(六)證人的姓名、住址、聯繫方式等。
四、非法侵佔他人房產被起訴被告有哪些訴訟權?
1、有權參與法庭審理,有權瞭解被指控的犯罪事實和證據。
2、有進行最後陳述的權利。
3、有權對一審判決、裁定提起上訴,對於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有權提出申訴。
4、運用本民族的語言文字進行訴訟的權利。
5、有獲得辯護的權利。
6、申請回避的權利。
7、對於司法工作人員侵犯其合法的訴訟權利和有人身侮辱的行為,有權提出控告。
8、未經法院依法判決,任何人不得被確定有罪。
以任何方法非法侵佔他人的合法財物都是違法犯罪行為,不過,構成侵佔罪是有嚴格的條件限制的。如果所謂的侵佔房產是承租人在租賃合同期限屆滿後無正當理由拒不搬走,這種情況下一般不能按照侵佔罪定罪,可以提起民事訴訟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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