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民事起訴流程怎麼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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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國的民事起訴流程怎麼走?

我國的民事起訴流程怎麼走?

(一)當事人起訴,首先應提交起訴書,並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交相應份數的副本。

(二)根據"誰主張誰舉證"原則,原 告向法院起訴應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體資格的材料。 

2、證明原告訴訟主張的證據。 

(三)當事人向法院提交書證,應填寫一式兩份證據清單,詳細列明提交證據的名稱、頁數。  

(四)立案庭在當事人履行必須的手續和交齊有關證據材料之後,在七天內,對符合立案條件的,辦理立案手續;對不符合立案條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當事人應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七天內預交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 

(六)立案手續後,案件由法院排期開庭,當事人應服從法院的各項工作安排,並於結案後到財務室結算訴訟費用,多退少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

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

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二、人民法院起訴收費標準是多少錢?

民事起訴,法院收取訴訟受理費。財產型案件和非財產性案件收費方式不同。所以,要看具體是什麼案件。

例如《訴訟費用交納辦法》規定:

第十三條: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二)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如果發生了民事糾紛實在是調節不下來的話,就應要向當地的法院起訴,讓法院來給出一個公平的判決,因此我們在平時就需要注意相關的法律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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