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過了上訴期還能上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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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事過了上訴期還能上訴嗎?

民事過了上訴期還能上訴嗎?

民事案件,上訴期限已經過了,就不能再上訴了,因為已經失去了上訴的權利。如果上訴,法院不會准許,對方當事人也不會同意。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具有以下情形時人民法院應當再審:

(一)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

(二)原判決、裁定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證明的;

(三)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是偽造的;

(四)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未經質證的;

(五)對審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證據,當事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書面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調查收集的;

(六)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

(七)審判組織的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應當迴避的審判人員沒有迴避的;

(八)無訴訟行為能力人未經法定代理人代為訴訟或者應當參加訴訟的當事人,因不能歸責於本人或者其訴訟代理人的事由,未參加訴訟的;

(九)違反法律規定,剝奪當事人辯論權利的;

(十)未經傳票傳喚,缺席判決的;

(十一)原判決、裁定遺漏或者超出訴訟請求的;

(十二)據以作出原判決、裁定的法律文書被撤銷或者變更的;

(十三)審判人員審理該案件時有貪污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

二、上訴可以上訴幾次?

只要判決沒有發生法律效力,上訴的次數沒有限制,但還是要符合我國的兩審終審制。

綜合上面所説的,上訴就是當事人對於案件的判決不服而提出的訴求,但對於此請求需要在規定的時間之內提出來,如果過了上訴的期限,那麼自己的權利將不會再得到保護,此判決的結果也會維持原判,所以,自己的權益就一定要把握好時間,這樣才不會讓自己的利益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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