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第三人撤銷之訴的條件時效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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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第三人撤銷之訴的條件時效一般為六個月。如果超過了六個月期限沒有進行申請第三人撤銷之訴的話,那麼法院不會支持當事人維護自身的權利。一般第三人撤銷之訴是一般事後補償措施。

申請第三人撤銷之訴的條件時效是多久

人民法院判決承擔民事責任的第三人,有當事人的訴訟權利義務。前兩款規定的第三人,因不能歸責於本人的事由未參加訴訟,但有證據證明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的部分或者全部內容錯誤,損害其民事權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民事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六個月內,向作出該判決、裁定、調解書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 訴訟第三人和第三人異議之訴

對當事人雙方的訴訟標的,第三人認為有獨立請求權的,有權提起訴訟。對當事人雙方的訴訟標的,第三人雖然沒有獨立請求權,但案件處理結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關係的,可以申請參加訴訟,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參加訴訟。人民法院判決承擔民事責任的第三人,有當事人的訴訟權利義務。

前兩款規定的第三人,因不能歸責於本人的事由未參加訴訟,但有證據證明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的部分或者全部內容錯誤,損害其民事權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民事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六個月內,向作出該判決、裁定、調解書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經審理,訴訟請求成立的,應當改變或者撤銷原判決、裁定、調解書;訴訟請求不成立的,駁回訴訟請求。

申請第三人撤銷之訴的條件時效一般為六個月。一般當事人申請第三人撤銷之訴是因為非當事人自身因素而導致未能參加訴訟,而訴訟的判決結果不利於自身。在這種情形下,當事人可以提出第三人撤銷之訴,從而撤銷對於自身不利的有關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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