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起訴時效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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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事訴訟起訴時效是多久?

民事訴訟起訴時效是多久

民事糾紛的訴訟時效是3年,但訴訟屆滿不是不能起訴,是原告會喪失勝訴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八十八條 【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第一百九十二條 【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的法律效果】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的,義務人可以提出不履行義務的抗辯。

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後,義務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為由抗辯;義務人已經自願履行的,不得請求返還。

第一百九十三條 【訴訟時效援引】人民法院不得主動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二、只有起訴才能中斷訴訟時效嗎?

不是,中斷訴訟時效的情形很多,例如:

(一)權利人向義務人提出履行請求;

(二)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

(三)權利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

(四)與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三、訴訟時效屆滿的法律後果有哪些?

1、債務人可以不履行債務

2、債權人喪失勝訴權。債權人告到法院,如果法院審查認為沒有正當理由而時效已過的話,就不能判他勝訴。在法學上,將已過訴訟時效的債務稱為“自然債務”。

3、訴訟時效屆滿後,債務人由於不知道時效規定或者明知道時效規定而自願履行債務的,不得又以時效已過為由請求返還。

4、訴訟時效期滿的債權可以用來抵銷其他債務。

四、民事訴訟起訴的條件是什麼?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法律並沒有規定過發生民事糾紛後只能通過起訴的方式來處理,雖然訴訟時效一共是三年,但在起訴之前通過其他合法方式處理民事糾紛,或者對方也作出同意履行義務的相關意思表示的,訴訟時效都會重新開始計算,在時效進行期間,造成時效中斷的情形是很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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