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的程序訴狀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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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人們法律意識的提高,人們在遇到麻煩時,經常會想到打官司,但是對於普通人來説打官司的程序訴狀都不瞭解,不知道打官司有哪些程序,訴狀應該如何書寫,這樣又如何能贏得一場官司呢!今天就讓我們來簡單瞭解一下這些知識吧!

打官司的程序訴狀是怎樣的?

一、打官司的程序

1、 寫訴狀

民事起訴狀是啟動法律程序的一個重要法律文書。恰當的訴訟請求,以及事實與理由的陳述和法律依據,都是決定官司勝敗的重要因素。所以,寫訴狀要有好的構思和設計,否則,不僅會影響訴訟結果,有時還會造成費用的損失。

2、 立案

首先要選擇一個有管轄權的法院,然後遞交訴狀和證據及其他相關材料。拿到法院受理通知書後,等待法院傳票通知開庭。

3、 開庭

開庭程序主要包括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法庭調查階段的舉證、質證是專業性很強的訴訟行為。辯論階段是充分闡述支持自己主張的事實理由和法律依據的時候。其目的是説服法官和對方當事人認可自己的觀點。辯論結束後等待法院判決。

4、 判決

開完庭後作出判決是法院的工作。當事人在拿到判決書後,如不服判決要及時上訴啟動二審程序。否則,一審判決生效,雙方爭議的問題要按照判決履行。

5、 執行

判決生效後,如當事人不在判決確定的期限內主動履行義務,另一方當事人應及時申請法院執行。拒不履行判決法院可以採取拘留、罰款措施,嚴重的可以追究刑事責任。

二、訴狀的書寫

首部:

1、註明文書名稱,在首頁正上方標明民事起訴狀。

2、當事人的基本情況:當事人是公民的,寫明其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工作單位和住址。當事人委託了訴訟代理人,應在各自委託人後寫明其姓名及所在律師事務所名稱或其職業。

正文

包括訴訟請求、依據的事實、理由及有關證據材料。

1、訴訟請求:訴訟請求是民事糾紛當事人通過人民法院向對方當事人所主張的具體權利,在起訴狀中則表現為原告請求法院審理的具體事項。訴訟請求的提出應當明確、合法、具體,應根據事實和法律,慎重、周密地提出請求,切忌含糊、籠統,更不可無視事實和法律提出無理或非法的要求。

2、事實和理由:這是民事起訴狀的核心部分,是請求人民法院裁決當事人之間權益糾紛和爭議的重要依據。

3、證據:寫明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能夠證明案情的證據的名稱、件數或證據線索,並寫明證據來源。有證人的,則應寫明證人的姓名和住址。

尾部:

1、致送人民法院名稱。

2、原告簽名,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組織則應加蓋公章。

3、附項:應附上本起訴狀副本,副本份數應按被告(包括第三人)的人數提交。隨起訴狀一起提交證據的,列明證據名稱、數量。

4、起訴日期。

以上的介紹只是訴訟過程中的幾個主要環節。在訴訟過程中還有許多值得注意的,我們在生活中常強調細節決定成敗,這話在訴訟過程中一樣適用,打官司的程序訴狀還有許許多多的細節,我在此處也介紹不完,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可以致電本站,這裏律師告訴您打官司的程序訴狀書寫的更多細節和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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