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立案審判結果要多久?

來源:法律科普站 1.19W

【為您推薦】於都縣律師 滎陽市律師 玉環縣律師 宕昌縣律師 荔灣區律師 大邑縣律師 花都區律師

民事訴訟立案審判結果要多久?

我們同他人發生經濟糾紛的時候,走法律渠道的話,首先得向法院提交訴訟狀,然後收集證據裁決參加開庭答辯,之後就要等法院的審判結果了。法院審理案件是有一定期限的,很多人不懂得民事訴訟流程,於是對結果的等待非常焦急,那麼通常情況下民事訴訟立案審判結果要多久?我們通過小編的這篇文章解開心中謎團。

一、民事訴訟立案到審判結果要多久?

如是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如是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二、民事訴訟的程序是怎樣的?

1、起訴,即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遞交訴狀。

2、立案審查

符合立案條件,通知當事人7日內交訴訟費,交費後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條件,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對裁定駁回起訴不服,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受理後,法院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15日內進行答辯,通知當事人進行證據交換,可根據當事人申請,做出財產保全裁定,並立即開始執行

3、排期開庭

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開庭時間、地點、承辦人;公開審理的案件提前3日進行公告。

4、開庭審理

宣佈開庭,核對當事人身份,宣佈合議庭成員,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詢問是否申請回避。當事人陳述案件事實。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雙方當事人就證據材料發表意見。各方當事人就有爭議的事實和法律問題,進行辯駁和論證。在法庭主持下,雙方當事人協議解決糾紛。

如果達成調解協議,製作調解書,雙方當事人簽收後生效,當事人履行調解書內容或申請執行;未達成調解協議,合議庭合議作出裁決(宣判)。

5、宣判

同意判決,當事人自動履行裁判文書確定的義務或向我院告訴庭提出執行申請;不同意裁判,需要分情形區分對待

三、民事訴訟的立案標條件有哪些?

1、原告必須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即原告必須是具有訴訟權利能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同時原告必須是由於自己的民事權益受到侵害或與他人發生爭議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即原告與其案件存在着法律上的利害關係。

2、有明確的被告。除非訟案件外原告起訴必須明確指出侵害其民事權益或與其發生民事權益爭議的被告是誰如果沒有明確具體的被告訴訟程序就無從進行法院也無法對案件進行審理。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原告起訴必須明確指出要求人民法院保護其民事權益的內容對被告實體權利請求的內容以及提出訴訟請求的事實依據和理由這是起訴書的核心內容。

4、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即原告提起的訴訟應當屬於人民法院行使審判權的範圍和受訴法院的管轄範圍否則法院無權對案件進行審理。

由此可見,根據案件難易程度不同,法院在審理民事案件的時候可以採用簡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採用的程序不同,民事訴訟立案審判結果的時間也不一樣。對於普通程序來説,法院從受理到做出裁決通常不超過6個月,案情複雜的,還可以延期審判。當事人對這些知識有一定了解,就可以耐心的等待結果了。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