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未制止現場鬥毆涉嫌瀆職的依據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2.59W

現在民眾對國家相關行政單位已經有一種不信任的這種狀態,如果工作人員再不以身作則來要求自己的話,國家行政機關的形象跟威信力在民眾心目當中會逐漸的流失掉的。比如説最近網上曝光的某地區的民警見到現場對鬥毆的行為,但只是看熱鬧沒有制止,那麼民警未制止現場鬥毆涉嫌瀆職的依據是什麼?

民警未制止現場鬥毆涉嫌瀆職的依據是什麼?

一、民警未制止現場鬥毆涉嫌瀆職的依據是什麼?

瀆職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妨害國家機關的正常活動,損害公眾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職務活動客觀公正性的信賴,致使國家與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警察屬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其瀆職行為構成犯罪的,將會受到刑事處罰,並視其情節輕重決定判刑的期限;如果不構成犯罪的,將受到紀律處分,或調離警察崗位。

二、派出所的任務

派出所為公安系統的基層組織,上級公安機關的派出機構。在中國,派出所依照國家治安管理法規和上級公安機關規定的權限,其主要任務是:

1、堅決貫徹公安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

2、同犯罪分子作鬥爭;防、控各種事故的發生,管理社會治安,維護公共秩序;

3、保障人民合法權益不受侵犯,保衞國家安全。

依地區、社會情況、人口多少等諸因素的不同可分別設立城市派出所、農村派出所、水上派出所、鐵路派出所、工礦派出所、治安派出所等。派出所設所長、指導員(根據地區行政級別設政委、教導員)、户籍民警、內勤民警、輔警,大多數設有案件民警和社區民警,有的還設有巡邏民警。

三、警察處理打架鬥毆案件一般處置的時間是多久?

如果是一般性的打架鬥毆案件,在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時,一般不應超過30日。

《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公安部令125號)

第一百四十一條 公安機關辦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過三十日;案情重大、複雜的,經上一級公安機關批准,可以延長三十日。辦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辦案期限的,按照相關法律規定辦理。

為了查明案情進行鑑定的期間,不計入辦案期限。

對因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逃跑等客觀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內無法作出行政處理決定的,公安機關應當繼續進行調查取證,並向被侵害人説明情況,及時依法作出處理決定。

打架鬥毆的行政處罰(治安處罰)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你們這屬於是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行為,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綜上所述,民警未制止現場鬥毆肯定是已經涉嫌瀆職了的,根據現場鬥毆造成的實際狀況來看,如果該民警並沒有構成瀆職罪,但是仍然將受到來自派出所內部的紀律處分,是很有可能將其調離民警的工作崗位的,實際我們在生活當中遇到這種所謂的民警就是要敢於揭發,現在網絡的傳播速度確實也會對監督行政單位的行政管理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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