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規定故意損毀他人財物判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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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法》中規定故意損毀他人財物判多久

《刑法》中規定故意損毀他人財物判多久

《刑法》中規定損毀他人財物量刑標準為:

對於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毀壞財物罪,數額較大為五千元以上,數額巨大為五萬元以上。對於不構成犯罪的,將給予拘留或警告,單處或並處罰款,責令賠償損失。

相關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條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破壞財物罪的構成要件

(一)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犯罪對象可以是各種形式的公私財物,包括生產資料、生活資料;動產、不動產等等。但是,如果行為人所故意毀壞的是本法另有規定的某些特定財物,危害其他客體要件的,應按本法有關規定處理。例如,破壞交通工具、交通設備、易燃易爆設備、廣播電視、電信設施等危害公共安全的,按本法分則第2章有關罪名論處。

(二)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毀滅或者損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毀滅,是指用焚燒、摔砸等方法使物品全部喪失其價值或使用價值;損壞,是指使物品部分喪失其價值或使用價值。毀壞公私財物的方法,有多種多樣。但是,如果行為人使用放火、決水、投毒、爆炸等危險方法破壞公私財物,危害公共安全的,應當以本法分則第2章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有關犯罪論處。

故意毀壞公私財物行為,必須達到數額較大或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才構成犯罪。所謂情節嚴重,是指毀壞重要物品損失嚴重的,毀壞手段特別惡劣的;毀壞急需物品引起嚴重後果的;動機卑鄙企圖嫁禍於人的,等等。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情節較輕的,是一般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應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23條規定,處1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單處或者並處二百元以下罰款。同時按該條例第8條規定,責令行為人賠償損失。

(三)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四)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犯罪目的不是非法獲取財物而是將財物毀壞。這是侵犯財產罪中毀財型犯罪與其他貪利型犯罪的根本區別。

三、故意毀壞財物罪與尋釁滋事罪的區別

故意毀壞財物罪(刑法第275條),是指故意毀滅或者損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尋釁滋事罪,是指肆意挑釁,隨意毆打、騷擾他人或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或者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行為。故意毀壞財物罪與尋釁滋事罪主要區別在於以下幾點:

1、侵害的客體不同。故意毀壞財物罪侵犯的客體只限於公私財物的所有權,而尋釁滋事罪侵害的客體是公共秩序。

2、客觀方面的表現不同。故意毀壞財物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毀滅或者損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尋釁滋事罪主要表現為隨意毆打他、追逐、攔截、辱罵他人,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

3、主觀方面的故意內容不同。故意毀壞財物罪與尋釁滋事罪都是故意犯罪,但兩者的故意內容不同。前者以毀壞公私財物為目的,而後者則只是把毀壞公私財物作為手段之一,以達到尋求精神快樂、填補精神空虛、藐視國家法紀和社會公德、破壞社會秩序的目的。

所以,《刑法》中規定故意損毀他人財物的量刑標準一般是三年以下至拘役,並處罰金,如果犯罪情節嚴重的,量刑,量刑為三至七年,如果嫌疑人的行為構不成犯罪的,公安機關可對其進行拘留或者警告,並進行罰款。另外,還需要注意故意損壞財物罪和尋釁滋事罪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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