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開設賭場罪你會受到什麼處罰?

來源:法律科普站 1.72W

在現在這個互聯網時代真的是無奇不有,關於網絡開設賭場罪相信相信大家已經不陌生了,在網絡開設賭場也是很多年輕人特別關注的話題,那麼網絡賭場和現實中的賭場有什麼不一樣的地方呢?網絡開設賭場罪是一種什麼形式的犯罪,會受到什麼樣的處罰呢?我們來接着看一下!

網絡開設賭場罪你會受到什麼處罰?

計算機知識的綜合運用,需要精通網頁程式語言與使用各種偵查工具,這導致網絡賭博賭場案件取證困難,公安機關缺乏偵查的專業設備和計算機專家,很多案件抓得了判不了,律師辯護空間大,只要方法得當,取得不批捕、不公訴、無罪、罪輕的結果的可能性是很大的。我們律師在處理這類案件時,如果足夠專業,熟練掌握這類案件的處理技巧,找到案件證據存在的問題瑕疵,切斷證據鏈條,是能夠為犯罪嫌疑人爭取到無罪和罪輕的好結果的。

一、下面具體説一下量刑標準,可做參考:

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的情形:

(一)建立賭博網站並接受投注的;

(二)建立賭博網站並提供給他人組織賭博的;

(三)為賭博網站擔任代理並接受投注的;

(四)參與賭博網站利潤分成的。

(五)為賭博網站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器託管、網絡存儲空間、通訊傳輸通道、投放廣告、發展會員、軟件開發、技術支持等服務,收取服務費數額在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

(六)為賭博網站提供資金支付結算服務,收取服務費數額在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或者幫助收取賭資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

(七)為10個以上賭博網站投放與網址、賠率等信息有關的廣告或者為賭博網站投放廣告累計100條以上500條以下的。

判處3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情形:

(一)抽頭漁利數額累計達到3萬元以上的;

(二)賭資數額累計達到30萬元以上的;

(三)參賭人數累計達到120人以上的;

(四)建立賭博網站後通過提供給他人組織賭博,違法所得數額在3萬元以上的;

(五)參與賭博網站利潤分成,違法所得數額在3萬元以上的;

(六)為賭博網站招募下級代理,由下級代理接受投注的;

(七)招攬未成年人參與網絡賭博的;

(八)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九)為賭博網站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器託管、網絡存儲空間、通訊傳輸通道、投放廣告、發展會員、軟件開發、技術支持等服務,收取服務費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

(十)為賭博網站提供資金支付結算服務,收取服務費數額在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或者幫助收取賭資100萬元以上的;

(十一)為10個以上賭博網站投放與網址、賠率等信息有關的廣告或者為賭博網站投放廣告累計500條以上的。

關於網絡開設賭場罪你們都瞭解了嗎?對於網絡開設賭場罪不僅僅是聚眾賭博,還有很多以廣告的形式間接犯罪,所以我們一定要擦亮眼睛,對於這種形式的犯罪不僅僅是害人害己,賭博金額數量之大還真是難以想象,在此奉勸各位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踏踏實實工作,遠離賭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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