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開庭到裁決需要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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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勞動仲裁開庭到裁決需要多久?

勞動仲裁開庭到裁決需要多久?

勞動爭議仲裁開庭之後,多久作出裁決,法律沒有規定,但對整個仲裁時間法律有明確規定。勞動仲裁應在45日內結案,經批准可延長15日,即最長60日內。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複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准,可以延期並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時,其中一部分事實已經清楚,可以就該部分先行裁決。

二、勞動仲裁的法律效力是什麼?

仲裁法規定一般經濟糾紛的仲裁,“實行一裁終局制度”,即仲裁裁決作出後,當事人就同一糾紛再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勞動爭議仲裁,當事人對裁決不服的,除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的幾類特殊勞動爭議外,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由此可見,勞動爭議的裁決一般不是終局的,法律規定仲裁這一程序,主要是考慮到這類糾紛的處理專業性較強,由一些熟悉這方面業務的人員來處理效果比較好,有利於快速、高效地解決糾紛,同時也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了法院的訴訟壓力,節約了審判資源。

三、勞動仲裁的程序是怎樣的?

1、爭議發生後一年內申請仲裁,遞交仲裁申訴書;

2、仲裁委員會收到申訴書之日起五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

3、仲裁庭開庭五日前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

4、開庭,明確請求,答辯,調查事實,舉證質證,辯論,陳述。

5、調解;

6、調解不成,裁決。

綜上所述,發生勞動爭議糾紛,員工可以去申請勞動仲裁,從受理到做出裁決,普通時效是四十五天,對於開庭到裁決的時效並沒有統一規定,看仲裁委員會的效率及案情而定,往往不會太久。勞動仲裁裁決生效後,當事人不服的,只能去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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